昨天有个正在咨询 EB2 移民的客户,苦大仇深地来找我喝茶。
他跟我说:“这排期还得熬五六年,真的是等到花儿都谢了。我都想放弃了,是不是换个加拿大或者澳洲那种不用排这么久的国家算了?”
我当时手里拿着他的案子资料,翻了一页,突然看到他配偶的那栏信息,然后我抬起头跟他说:
“如果是你自己申请,确实得熬五六年。但如果你带上你太太一起申请,你可能一年就拿到了。”
他当时那个表情,真的就是一脸懵,完全没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
其实不怪他,也不怪很多正在苦苦排队的朋友。在这个行业里,有一个特别冷门、但威力巨大的规则,叫 Chargeability,翻译过来就是“签证归属国”。
这个概念,90% 的普通申请人都没搞明白,甚至很多刚入行的中介都讲不清楚。
但它就像是一个隐藏在游戏规则里的后门,如果你用对了,原本漫长的排期可能瞬间清零,原本没资格参加的绿卡抽奖,你也能拿到入场券。
咱们先得把这个 Chargeability 是什么,用大白话给它拆解清楚。
大家知道,美国发绿卡,不管是职业移民还是亲属移民,它每年都有个总配额。
但是美国国会为了所谓的“多元化”,给这个配额加了个限制:任何一个国家的移民,不能拿走当年总名额的 7% 以上。
这就导致了一个很尴尬的局面。
像咱们中国大陆、还有印度、菲律宾这些人口大国,申请人特别多,每年那点名额根本不够分。那就只能排队,一年一年地往后延,这就是“排期”的由来。
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比如日本、韩国、欧洲那些国家,申请人少,名额根本用不完。他们基本上是随到随走,这就是咱们常说的“无排期”,或者叫“全球排期”(Current)。
那么问题来了,美国移民局怎么判定你到底是算“中国队”的,还是算“日本队”的?
这就是 Chargeability 决定的。很多人有个巨大的误区,觉得这事儿是看国籍。
比如有人觉得,我现在是中国籍,排期慢,那我先移民去加拿大,拿了加拿大护照,是不是就能按加拿大的队来排了?
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美国的这个规则特别“死板”,它是按你的出生地(Country of Birth)来算的,而不是看你现在拿哪国的护照。
哪怕你现在已经是加拿大公民了,甚至你都在加拿大住了二十年了,只要你的出生证明上写着你生在北京,对不起,在移民局的系统里,你依然占用的是中国大陆的名额,你依然得老老实实跟在中国申请的人一起排长队。
这个原则非常强硬,基本上锁死了大多数想靠换国籍来走捷径的人。
但是,美国法律有时候挺有意思,它关上一扇大门的时候,往往会在墙角留个狗洞,或者开一扇隐秘的窗。
这就引出了那个能改变很多人命运的规则—— Cross-chargeability,交叉归属。
这个规则说白了就是:虽然你生在中国,得排队,但如果你有一个出生在“快车道”国家的配偶,你是可以“借用”他的出生地来排队的。
这事儿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作弊?但这完全是合法的,而且是移民法里明文规定的福利。
它的逻辑是,美国政府希望家庭能团聚,不希望因为一个排期快、一个排期慢,导致两口子一个拿了绿卡,另一个还得在外面等好几年。所以,它允许夫妻双方,谁的排期快,就按谁的算。
我刚才那个客户,就是这么个情况。
他是中国大陆出生的,妥妥的排期困难户。但他太太虽然拿的是中国护照,但人是在韩国出生的。以前父母在那边工作,生了她之后才回的国。
在没有这个规则之前,他得按中国大陆排期,等个五六年。
但利用 Cross-chargeability,他作为主申请人,可以直接在那张申请表上,把签证归属国选成“韩国”。
韩国现在是什么情况?职业移民基本没有排期。
所以,他瞬间就从那条拥堵不堪的“中国通道”,直接变道到了空空荡荡的“韩国通道”。这一下子,省掉的就是好几年的光阴。
这事儿我见过不少人卡住,就是因为不知道。有的两口子,明明有一方是出生在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其他海外国家的,结果硬是傻傻地按那个出生在大陆的一方去排期,白白浪费了时间。
这里我得稍微把几种常见的情况给大家列一下,省得大家对号入座的时候搞错:
- 配偶互借:这是最常用的。丈夫是中国大陆出生,妻子是香港出生。丈夫做主申请人办 EB2/EB3,可以直接用妻子的香港出生地,走全球排期(ROW),不用等。
- 孩子不能借给父母:这点很残酷。你孩子生在美国或者没排期的国家,对你的职业移民排期没帮助。Cross-chargeability 一般只适用于夫妻之间,或者父母把出生地借给未成年子女。反过来不行。
- 出生地特殊情况:如果你出生在一个国家,但你的父母当时只是过客(比如派驻的外交官,或者在那边短期工作),并不是那里的居民,有时候你可以主张借用父母的出生地。但这属于比较复杂的个案,得具体分析。
除了能绕开排期,这个 Chargeability 还有一个隐藏的大福利,很多人可能听都没听过。
那就是绿卡抽奖(DV Lottery)。
大家都知道,美国每年会拿出一部分绿卡名额来抽奖,免费送绿卡。但是,这个抽奖有个硬门槛:出生在中国大陆的人,是没有资格参加的。
因为咱们移民美国的人太多了,不符合人家“多元化”的标准。
所以很多大陆出生的朋友,对这个事儿从来都是死心的。但是,Cross-chargeability 在这里同样适用。
如果你的配偶出生在有资格抽奖的国家或地区(比如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马来西亚等),你是可以利用配偶的资格去参加抽奖的。
我以前有个客户,两口子都是中国人,住在上海。妻子是香港出生的。
本来丈夫觉得自己跟绿卡抽奖这辈子无缘了。后来我告诉他,你可以用你老婆的资格去抽,如果抽中了,你作为配偶一样拿绿卡。
这种概率虽然低,但对于原本“资格为零”的人来说,这就是从 0 到 1 的突破。
所以,咱们在做身份规划的时候,真的不能光盯着那些大路货的政策看。有时候,这种边边角角的规则,反而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很多时候,你以为你面对的是一座翻不过去的大山,得愚公移山一样挖个十年八年。
但也许在山的侧面,就有一条早就开好的隧道,只是路口长满了草,你没发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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