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3神操作,10年排期变1年—神奇的cross-chargibility

原创 Max Guo  2018-11-12 17:37  阅读 5,375 views 次

EB3神操作,10年排期变1年—神奇的cross-chargibility

导读:中国大陆出生的朋友申请EB3总是面临着漫长排期的问题?那是因为我们的chargeability是归属中国大陆!利用Cross-chargeability就可以避开漫长排期和取得资格参与绿卡抽奖!

要谈cross-chargeability,首先我们需要知道chargeability是什么和怎么确定。

1. 什么是chargebility?

Chargeability是一个艺术术语。为了确定《移民和国籍法》中关于移民签证数额限制的规定是否适用,每个申请永久居留的外国人都需要被“charged”或归类到一个国家。移民法规定,每个财政年雇主担保类(EB类)和亲属移民类(F类)给予每个国家的移民签证数额上限为总数的7%。某些特定的国家或地区,例如印度、中国大陆和菲律宾,由于申请永久居留的人数远远多于每年每个国家7%的配额,因此需要等待漫长的签证排期。这就是为什么chargeability至关重要:它决定着您的申请是否需要等待排期、等待多长的时间才能成为永久居民。

2. Chargebility怎么确定?

Chargeability由外籍人士的出生地决定。取得双重国籍或者甚至是放弃出生国籍都不会影响chargeability。例如,一名申请美国EB2雇主担保移民的中国公民,目前需要等待签证排期。即使他/她在某一时刻入籍成为了加拿大公民,也不管他/她是否放弃了中国国籍,他/她仍然“chargeable(归属/归类)”于中国。同样,一名出生在印度的加拿大公民将会被归类到印度而不是加拿大。但是也有几种以下的例外情况:

出生在与父母出生国家不同或非其父母常住国家的子女的chargeability问题

子女出生在非其父母出生国家或非其父母居住国家的第三国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任一方的出生地作为自己的chargeability。这种典型的情况通常是发生在父母在第三国进行临时工作或旅游时孩子恰巧出生。

出生在美国但非美国公民的外籍人士的chargeability问题

某些出生在美国的外籍人士未必一定是美国公民。他们或许是失去了美国公民身份,或许是由于他们出生时不受美国司法管辖从未获得过公民身份,如外交人员的子女。这样的一些人现在可能生活在美国,而且正在考虑申请美国永久居留。一般情况下,他们会被归类到他们目前的国籍国。在极少的情况下,他们没有国籍,那么他们将会被归类到他们最后居住的国家。

一、Cross-chargebility又是什么?

Cross-chargeability指的是有时候外籍人士可以被“charged”或归类到与其出生国家不同的国家。《移民和国籍法(INA)》第202(b)(1)和(2)规定:附属申请人(陪同配偶或父母一同移民美国的外国人)可以使用主申请人的国籍。而《外交事务手册(FAM)》对cross-chargeability的解释更加宽泛。它允许不仅附属申请人可以使用主申请人的国籍,而且主申请人也可以使用附属申请人的国籍。这种cross(交叉)或alternate(交替)的chargeability可以在从配偶到另一方配偶、从父母到子女之间转移,并且在极少的情况下可以由常住地所决定。子女可以从其父母处获得cross-chargeability,但是父母则不可以从其子女处获得cross-chargeability。父母某一方只能从其配偶处获得cross-chargeability。

二、如何传递chargebility?

如果子女或配偶的出生国家与主申请人的出生国家不一样,他们可以使用主申请人的chargeability,以避免夫妻及亲子间的分离。家庭成员之间可以怎么转递chargeability呢?可以看下面的两个例子:

主申请人把chargeability传递给附属的家庭成员:

李先生出生在香港并且在美国以H-1B签证身份工作。后来李先生认识了出生在中国大陆的陈小姐,两人相爱并结婚。李先生的雇主为李先生递交了EB-3类别的绿卡申请。目前中国大陆出生的EB-3排期需要等待几年的时间,而出生在香港的李先生走的世界排期只需要几个月。李先生可以把他的香港chargeability传递给妻子陈小姐,那么他们两个人都可以归类到香港并使用世界排期,他们的绿卡申请案件到时候也将会同时获批。

附属家庭成员把chargeability传递给主申请人:

中国大陆出生的张小姐的丈夫金先生是韩国人。张小姐申请了美国EB3移民,于是金先生作为张小姐的家人也一同申请移民。目前中国大陆出生的EB-3排期需要等待好几年。为了避免漫长的等待时间,金先生可以把他的chargeability传递给张小姐,那么他们两个人都可以走世界排期并且不需要等待漫长的排期。

Cross-chargeability可以有两种方式:不仅附属申请人可以获得主申请人的chargeability,而且主申请人也可以获得附属申请人的chargeability。但是在第二种情况下,双方都将会被视为“主申请人”,并且必须同时移民。

三、Cross-chargeability在绿卡抽奖方面的应用

Cross-chargeability不仅有可能缩短,甚至有可能完全避免移民签证排期。它还可以使得某些外籍人士获得资格通过“绿卡抽奖/多元化移民签证抽奖(Diversity Visa lottery)”申请永久居留,即使他们自己本身属于移民申请超额国家的公民。

例如:

出生在中国大陆的高小姐想要参与多样化签证(绿卡)抽奖。中国大陆公民是没有资格参与抽奖。但是高小姐的丈夫出生在香港。而香港籍人士则是有资格参与绿卡抽奖的。那么高小姐可以选择交叉使用配偶的出生地。他们双方都可以申请绿卡抽奖并且都可以被视为香港籍。他们在提交多元化移民签证抽奖申请时必须已经结婚,而且需要同时申请永久居留。

假如配偶双方都有资格申请绿卡抽奖,那么cross-chargeability可以让他们有更大的成功机率吗?这很有可能。多元化移民签证是通过两种方式分配给全球六个地理区域的:首先是根据每个区域的相关人口,第二是对近5年来比同区域其他国家移民美国人数更少的某些国家给予优先。过去15年里,给予南美和北美区域的多元化移民签证比例相对小于给予非洲、亚洲和欧洲地区的。假如某个国家属于多元化移民签证比例较高的区域,而且申请的人数很少,通常这个国家的公民在抽奖中被抽中的机率会更高。

例如:

Marco出生在委内瑞拉,而他的妻子Victoria刚出生在乌克兰。Marco和Victoria两人根据他们各自的出生国家都符合资格参与绿卡抽奖。但是,多元化移民签证总数的4分之1都给予了欧洲地区,而给予南美的只占了1-3%。由于过去数年内乌克兰占了欧洲地区的大部分份额,因此从数据上来看,Marco如果选择交叉使用妻子的乌克兰国籍,他在抽奖中被抽中的机率会大于他使用自己国籍的情况。

但是需要注意,由于每年给予每个国家的绿卡批准数都是不一样的,因此也无法准确地算出使用cross-chargeability后的中奖概率。与此同时,多元化移民签证分配的总体趋势往往能对cross-chargeability事实是否有效提供有用的参考。

四、重要的是家庭关系是在何时确立

配偶或子女关系是在主申请人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之前还是之后确立是很重要的。假如主申请人是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已经结婚或者生孩子,那么附属配偶或子女不需要与主申请人一起移民,而且可以在主申请人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之后交叉使用主申请人的出生国籍。

例如:

江先生是台湾人,他通过EB-3申请的移民刚刚获得批准。去年,他与中国大陆出生的王小姐结了婚。王小姐目前正在读大学。她希望完成学业之后才移民到美国与丈夫一起生活,而目前离学年结束大概还有9个多月。王小姐可以交叉使用丈夫的台湾籍以避开中国大陆出生公民需要等待的EB-3排期。在这种情况下,王小姐在她的丈夫移民申请获批后9个月以后再申请移民签证也是没有问题的。

假如配偶双方是在主申请人变成永久居民之前已经结婚,但是孩子是在主申请人成为永久居民之后才出生的,那么孩子也可以使用主申请人的出生国籍来申请移民。

另一方面,假如配偶双方是在主申请人变成永久居民之后才结婚的,主申请人的chargeability也可以传递给其配偶或子女,但是配偶或子女必须“伴随”主申请人,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主申请人的移民签证签发后6个月内或主申请人到领事馆为配偶或子女递交chargeability申请6个月内取得移民签证。

五、被给予cross-chargeability后的主申请人以后也可以把cross-chargeability传递给附属家庭成员

一名已经得到cross-chargeability的美国永久居民,不管他/她是从其父母还是以前的配偶处得到的,他/她可以永远保留这个chargeability,而且以后也可以传递给将来的配偶或子女。

例如:

中国大陆出生的李小姐作为附属家庭成员,跟随她的父亲通过EB类移民顺利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李小姐的父亲出生在香港,因此李小姐是交叉使用了父亲的香港籍避免了等待排期的。而李小姐将会永远保留香港籍作为她的chargeability。假如李小姐以后与中国大陆公民结婚,并为配偶递交亲属移民申请的话,李小姐可以把香港籍传递给她的丈夫,以此减少需要等待的排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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